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区别与联系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二级科目
长期股权投资的同一控制和非同一控制与成本法和权益法核算有什么…
1、长期股权投资的同一控制和非同一控制都是按成本法进行后续计量的。二者的不同之处在于同一控制下的长投初始入账价格为账面价格,差额通过“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股本溢价”来调整,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而非同一控制下的长投初如入账价格为公允价格,差额反映在合报表中。
2、在同一控制下,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由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账面价格的份额决定。这种情境下,若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实质控制权,通常采用成本法进行核算。成本法核算下,长期股权投资科目反映取得时的成本,且除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和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外,一般不做其他调整。
3、开门见山说,对于同一控制下的长期股权投资,无论是否具备控制权,都采用成本法进行后续计量。初始入账价格与账面价格相同,差额通过“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股本溢价”调整,不足部分则冲减留存收益。然而,非同一控制下的投资则有所不同。初始入账价格基于公允价格,其差额反映在合并报表中,不涉及资本公积的调整。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还是权益法
在长期股权投资的计量中,判断采用成本法还是权益法的关键在于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的影响力。成本法适用于投资方能够控制被投资方的情形,此时应采用成本法核算。而当投资方与被投资方共同控制或具有重大影响力时,则应采用权益法核算。顺带提一嘴,持股比例也是判断依据其中一个。
可以看出,只要是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在个别报表中都采用成本法核算,其他方式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则采用权益法,此时要根据影响程度来判断。
可以看出,只要是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在个别报表中都采用成本法核算,其他方式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则采用权益法,此时要根据影响程度来判断。长期股权投资是指通过投资取得被投资单位的股份。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的区别和联系
成本法和权益法的区别如下:职业的性质不同成本法主要是一些事务性的职业。人事部门负责招待领导的决策。而权益法则包含战略性的职业和事务性的职业,批准影响的组织、领导会计机构或会计人员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
长期股权投资的同一控制和非同一控制都是按成本法进行后续计量的。二者的不同之处在于同一控制下的长投初始入账价格为账面价格,差额通过“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股本溢价”来调整,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而非同一控制下的长投初如入账价格为公允价格,差额反映在合报表中。
法律主观: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的区别在于核算的范围不同。成本法核算的范围是企业能够对被投资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而权益法核算的范围是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的区别如下:计价基础 成本法:长期股权投资按成本计价,即初始投资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格,在持有期间,除非追加或收回投资,否则该账面价格一般保持不变。
长期股权投资计量中怎样判断应该用“成本法”还是“权益法”
在长期股权投资的计量中,判断采用成本法还是权益法的关键在于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的影响力。成本法适用于投资方能够控制被投资方的情形,此时应采用成本法核算。而当投资方与被投资方共同控制或具有重大影响力时,则应采用权益法核算。顺带提一嘴,持股比例也是判断依据其中一个。
成本法:投资方能够控制被投资方,采用成本法核算。权益法:投资方对于被投资方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应采用权益法核算。第二条途径是判断给出持股比例(一般情况下):成本法:持股比例在50%以上应该采用成本法核算;权益法:持股比例在20%~50%之间(包括20%和50%)应该采用权益法核算。
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时,长期股权投资应采用权益法进行核算。成本法、权益法的适用范围是建立在判断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财务和经营政策的影响程度的基础上的。
在长期股权投资的计量中,判断采用成本法还是权益法,需从多个维度考量。开门见山说,需要明确投资企业在被投资企业的影响力。如果投资企业能够控制被投资企业,即投资方对被投资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拥有决定权,则应采用成本法进行核算。
通常情况下是根据投资比例确定,20%下面内容及50%以上用成本法,20%-50%用的是权益法。但追究其实质,区分权益法和成本法是根据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和影响程度来确定的。
谁能用例子简述下长期股权投资中的成本法和权益法的区别吗?
1、在长期股权投资中,成本法与权益法有着明显的区别。举例来说,假设在20XX年1月1日,A公司以1000万元购得B公司10%的股权,B公司的公允价格为8000万元。第二年,B公司实现了500万元的净利润。到了20XX年的8月,A公司以1200万元的价格出售了这部分股权。
2、比如A公司20XX年1月1日花了1000万买了B公司10%的股权,B公司公允价格为8000万,20XX年B公司净利润500万,次年8月A公司以1200转让了股权。而假如那个10%的股权没有重大影响B公司,用成本法就不用管中间那个B公司赚了钱的事务,直接做最终售出的账就可以了。
3、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的区别:权益法:适用情况是对合营、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核算,通常占股在20%50%。成本法:适用情况是对能够实施控制的企业或者是子公司(即占股在50%以上)。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格除非增加或减少了投资,不然一般不会调整。
4、对被投资单位有重大影响或控制的,即使投资比例低于20%也采用权益法核算。(重大影响或控制情况比如:能够任命对方的董事长或总经理、董事会成员中有一半以上的为本企业安排的等)3比如;你向对方投资150万元。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有什么区别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的区别如下:计价基础 成本法:长期股权投资按成本计价,即初始投资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格,在持有期间,除非追加或收回投资,否则该账面价格一般保持不变。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与权益法有何区别 开门见山说,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对象不同。成本法核算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对被投资单位施加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 接下来要讲,初始确认不同。
权益法适用于长期持有的投资关系,特别是投资于具有进步潜力的中小企业或创新型公司时常用。会计处理差异 成本法:仅在投资收益实现时确认收益,即收到股息分红时才确认收入增加。对于被投资企业的盈亏情况,只在长期股权投资科目下进行成本变动的反映。
成本法: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格在持有期间通常保持不变。权益法: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格会随着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变动而相应变动。核算技巧:成本法:在确认长期投资时,以投资方实际投入的成本作为账面价格进行核算。
取得时,在成本法核算下是按照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账面价格*持股比例计算其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和所支付对价的账面价格的差额,调整留存收益。在进行后续计量时, 成本法下,分配现金股利时做账, 借:应收股利 * :投资收益 权益法下,如果被投资单位的所有者权益发生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