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限号违章怎么处罚,重庆限号违章规定
、重庆施工限行期间,车辆若出现违法行为,将据有关规定对违法驾驶员扣3分罚款200元处罚。
、重庆限号时刻:2018年4月21日至11月7日。
、重庆限号区域:渝澳大桥、黄花园大桥、嘉华大桥。
、重庆限号规定:星期一限行位数1和6;星期二限行尾数2和7;星期三限行尾数3和8;星期四限行尾数4和9;星期五限行尾数5和0。
意:车辆号牌(含临时号牌)尾号是字母的,以号牌最终一个阿拉伯数字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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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星期六、星期日,不论是不是因调休变成的职业日,都不限行。只要是法定节假日,都不限行。
流绕行线路:
一)自南岸区路线经嘉陵江牛角沱大桥至江北区路线车辆请选择如下线路通行:
、避开嘉华大桥、黄花园大桥尾号限行措施通行两桥;
、受嘉华大桥、黄花园大桥尾号限行的车辆请绕行朝天门大桥或大佛寺大桥至江北区路线。
二)自九龙坡区、渝中区路线经嘉陵江牛角沱大桥至江北区路线车辆请选择如下线路通行:
、避开嘉华大桥、黄花园大桥尾号限行措施通行两桥;
、受嘉华大桥、黄花园大桥尾号限行的车辆请绕行石门大桥或千厮门大桥至江北区路线。
三)自江北区、渝北区、两江新区路线经渝澳大桥、嘉华大桥、黄花园大桥至渝中区、九龙坡区或南岸区路线车辆请请选择如下线路通行:
、避开渝澳大桥、嘉华大桥、黄花园大桥尾号限行措施通行三桥;
、受渝澳大桥、嘉华大桥和黄花园大桥尾号限行的车辆请绕行石门大桥、千厮门大桥或朝天门大桥至渝中区、九龙坡区或南岸区路线。
考资料:重庆市公安局公开信箱-关于私家车限号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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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限行时刻和范围2022年(重庆限行处罚最新规定)
根据《重庆市关于中心城区高峰时段桥隧错峰通行的通告(征求意见稿)》2022年重庆最新限行措施将从2022年3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施行。
比此前的错峰通行区域,从3月1日开始在原有基础上将新增“1桥3隧”,分别是双碑大桥(双向)、双碑隧道(双向)、大学城隧道(双向)、中梁山隧道(双向)。
新的错峰出行政策除了新增“1桥3隧”外,其它制度依然与原来相同。错峰通行时段还是职业日早高峰:7:00—9:00,晚高峰:17:00—19:30,每日共4.5小时。
错峰通行时刻段内,周一汽车号牌尾数为1和6的禁止通行,以此类推,周二为2和7,周三为3和8,周四为4和9,周五为5和0。
然,军车、警车、救护车、消防车、出租车等独特车辆是不受错峰通行限制的。而普通市民想要不受限,那你就得买一辆新能源车了,只要是能悬挂“绿牌”,无论是纯电还是插电式混合动力车型都能不受限。
么为什么要新增“1桥3隧”?从去年3月1日实施错峰通行政策以来,中心城区早晚高峰出行效率得到了明显改善,小汽车平均一次出行时耗较错峰前缩短7.5%,特别是内环以内平均耗时缩短10.2%。
根据相关数据,截至2021年底,重庆全市汽车保有量达545.42万辆,其中中心城区194.1万辆,同比增加13.3万辆,涨幅达7.4%,市民的驾车出行需求仍然在逐步增大。同时,随着城市建设规模不断外移扩大,高新区等区域交通流量不断增大。
中双碑隧道和双碑大桥就是小编每天上下班的必经之路,在职业日的高峰时段已经能明显感觉到拥堵,而大学城隧道和中梁山隧道的交通情况同样日趋饱和。面对逐渐加剧的交通压力,对以上交通节点实施错峰通行已经势在必行。
然错峰通行对驾车出行会产生一定影响,不过对于车主来说,每周也就一天,也完全可以通过轨道等公共交通来替代。再说,面对日益攀升的油价,小编身边已经有同事主动放弃了开私家车上下班,公共交通也不失为一种好的选择。
终提醒一下大家,如果违反了错峰通行规定,那么将会得到罚款100元,计3分的处罚。
限行处罚单是什么样的
个省份的规定都不一样,有的省份每个城市也不一样。主要分为罚100不扣分,罚100扣3分,罚200不扣分,罚200扣3分等几种,也有多种惩罚标准结合着来的。在限号日期出行,会处以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下面内容罚款,记三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下面内容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为了提倡市民绿色出行,鼓励更多的市民乘坐公交车、拼车、搭乘顺风车、就近骑行共享单车等出行,很多城市实行限行的政策。车辆到限行区域通行属于违反禁行标志,扣驾驶证3分,罚款20-200元。每个城市对于车辆限行违章的罚款有些许的出入,具体以当地的情况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规则下通行。
三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